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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读后感

时间:2024-02-09 04:55:20
《围城》读后感15篇

《围城》读后感15篇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围城》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围城》读后感1

周围有许多书友推荐《围城》,经典之所以是经典是因为书中所表达的意思经久不衰并没有因时间而发生改变。在当今时代阅读的我,仍然觉得受益匪浅,因为好东西不用你去记,它自会留下很深的印象。

“婚姻的围城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围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无论是学业的围城还是婚姻的.围城,一旦做出选择就不要后悔。

可是每一个破碎的片段,在它本电台广播的节目里,有上文下文,并非胡闹。你只要认定一个电台听下去,就了解它的意义。我们彼此往来也如此,相知不深的陌生人。

书中的方鸿渐是不求上进只想随波逐流地过日子的人,他既志大才疏爱又爱自吹自擂,不得不说钱钟书先生刻画的人物很形象,里面描写的细节现在回想起来都忍俊不禁啊。

而孙柔嘉则是很有心计的一个女人,书里描写着她一步一步引方鸿渐入局也是一大看点,她最大的成功是嫁给了方鸿渐,最大的失败也是嫁了方鸿渐。

我比较喜欢赵辛楣的角色,对爱情,年少爱上苏文纨,即使不爱了也不会在背后说不好的话,浅浅揭过,对朋友,他很讲义气也很会做人,于工作,他的能力强,在事业方面是个人才,我比较欣赏他的一个点,知世故而不世故。

《围城》读后感2

很早以前就听人提起过《围城》,最熟悉的语句自然是那句:“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 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家庭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去意会、去感悟……

《围城》读后感3

这个假期,我将围城这本大部头书阅读完了。读完之后,我才不得不佩服文章那巧妙的构思、细腻的描写和深刻的道理。围城的作者是“钱锺书”,早在1947年,这本书的第一版就已展现在世人面前。

围城中最著名的名言就是:“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内的人想逃出来,职业也好,婚姻也罢,人生亦是如此。”这句话道出了大部分读者的心声。其实,如果配上围城中所讲的故事,理解会更深。围城的核心就是这句话,所以作者花了大部分笔墨去描写体现这句话的故事。在这一方面,我觉得作者的`构思高人一等。钱锺书选择不直接点名道理,而是描写一个名叫“方鸿渐”的青年的故事,让读者先有了大概的体会,然后再从某一个合理的情景中自然地让这句话从故事人物的嘴里说出来。这样写,完美地绕开了两个弊端:不从一开始就说明道理,这会让读者不明所以;也不最后再说,读者会厌倦,也跟不上文坛的潮流。

然而,体现道理的故事也不是随随便便拟出来的。它经过精心构造,以至于解放前出版的文章,现在读还是觉得通俗易懂。作者所描写的“方鸿渐”,经历了人生一个个转折点,体现了人性的欲望,社会的无情。

在阅读这本著作时,很多场景让读者唏嘘,赞叹,同情,悲痛,惋惜,但更多的是让人深思。有时候我读到某一章时,觉得主人公不需要这样解决,还有更好的办法。但当我把自己带入书中的情景去时,才发现,为了迎合社会,只有这种办法。每每这时候,我都会为社会的不公以及无情叹息。

读了这本书,我感叹的不只是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还有围城从深处体现的社会法则。

《围城》读后感4

今天第一次读完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前前后后一共拖了很长时间。里面流传最久的一句话就是:“婚姻就像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一开始就只是一句普通的话,不是很能理解。读完后,才能大概理解。

曾经我朋友跟我说,她在高中的时候,她母亲不让她读《围城》,因为读了以后,会让人不想结婚。我当时还笑笑,现在真的笑不出来了。确实读完后,会让人对婚姻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而且《围城》也特别的真实,里面刻画的人物,在现实中还能再找到原型,包括赵辛楣对同学会的理解,方鸿渐家里妯娌之间的冷嘲热讽等等,一切都真实地存在着。

说一下我对方鸿渐这个人的'认识,他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带着封建社会家族特有的软弱。他想摆脱父亲的控制,却又不能。他不喜欢苏文纨,但是却不直接的拒绝,而是拖拖拖。也不直接表达对一个人的喜欢,对唐晓芙,有好感也不直接说,直到离开。对孙柔嘉的喜欢是被逼出来的,否则,他是不会承认的。

孙柔嘉和方鸿渐的婚姻生活,是既幸福又不幸的,孙柔嘉无法理解方家的传统规矩,方鸿渐不能忍受孙柔嘉的伯母。最后的结局,有些开放,又令人思考,像一个分岔路口,只要方鸿渐当时没有离家,上去好好跟孙柔嘉说,或许结局就不是这样。

最后感想:婚姻不要凑合。

《围城》读后感5

很多人读《围城》看到的是“婚姻”这座围城,而我看到的却是另外一座城。

这围城,隔断了乡村与城市,也隔断了身份与地位的层次。在这由克莱登大学博士学位证书搭建起来的围城中,他战战兢兢的生存,然而最后还是赤裸裸的展现在现实中。在国立三闾大学教书时,他的围城早已破烂不堪,却还要担忧敌人发现他的障眼法,毕竟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的纸老虎更不堪一击。虽然在教书期间,他时常努力的备课,好似努力的修缮“围城”,但要知道根基不稳的的建筑,再怎么装饰表面也是无用的。于是,一次撼动,他的“围城”终于全部倒塌,他赤条条的暴露于现实之中,以后的生活更是苦不堪言。

有了围城,它当然可以帮助抵挡住外来的攻击,但它也成了束缚,深深的阻碍了自由。比如当今,人们 ……此处隐藏2893个字……人间百态。钱老对于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勾心斗角描写的很是生动,记得我在看他和赵辛眉他们去大学路上那段看的我简直头疼,人和人之间就是这样啊,各种鸡毛蒜皮,感觉好麻烦。对于他和唐小姐的恋爱真的是深表惋惜,本来是相爱的两个人却阴差阳错分开了。想想自己也有这种吧,明明知道是这样,但又无可奈何。

关于其中的语言是真的佩服,金句太多了,睡眠这东西脾气很怪,你不要他,偏来找你,请他,哄他,千方百计勾引他,他却躲的影子都不见了。写的.真好,我怎么就写不出这样的句子。对于丑人,细看是一种残忍。所以说有人说希望钱钟书可以和张爱玲在一起,看两个人谁能刻薄死谁。

除了围城论还有那段著名的葡萄论:天下只有两种人。比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到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却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好有哲理。

讽刺主义幽默下的众生百态~

《围城》读后感12

仿佛是上演了一场妙趣横生而又很实际的喜剧,这便是我初读《围城》的感觉,钱钟书先生是位著名的作家,尽管我之前对他并没有深刻的了解,但通过《围城》,我便朦胧感觉到他是个带有些幽默,讽刺并很细腻的人。

书中记叙了围绕主人公方鸿渐的留洋回来的一系列事情,通过描述主人公包括他身边的朋友的一些有趣甚至有些愚蠢的'事,我也领略到了语言艺术的魅力,书中上百的别具一格的比喻令我更具体生动地体会到人物的心理及作者的感受。

如数家珍般地,我拾一颗闪光的珍珠仔细端详。方鸿渐与孙柔嘉结婚后遇见苏小姐,苏用来遮阳的是一顶阔边草帽,“衬得柔嘉手里的小阳伞落伍了一个时代”。临走时,苏小姐站起来,“提了大草帽的缨,仿佛希腊的女神提了盾牌”……

在如今的人才济济的时代,“沉默已不再是金”,我们都必须学会用巧妙的语言艺术去表现自我不寻常的交际能力,以此得到公司,社会,朋友的认可。掌握着语言的艺术,就如同在脖子上神气地戴起一串光耀的珍珠链,顿时使自己在人海中放起光彩。

走进院子里,同样充满着用语言的魅力,院子里水管漏水,修理工被呼叫后很久才赶到,于是终于见到他时,一个妇女道:“在等你来的过程中,我家孩子已学会了游泳!”一阵欢笑后,修理工便红着脸惭愧地低下了头。

再走进文学的华丽殿堂,我们还看见这样一幕,钱钟书先生在电话里对一位求见的英国女士说:“假如你吃了个鸡蛋觉得不错,何必认识那下蛋的母鸡呢?”

不错的,在中华五千年的渊博的文化中,无论古代还是现代,都有一大批有卓越口才的人,如当今当红的于丹教授,听她讲话如沐春风般清爽。也正是这语言艺术,使中华的魅力更递进了一层。

《围城》读后感13

全书最喜欢的人是赵辛眉,虽然一开始对他印象不好,但是读着读着却发现他是一个情商很好,会办事、果断的一个人。

书中其他的人物呢,都感觉很虚假,戴着一层层面具,人前是一个样,人后是一个样,虚荣心面子作祟,这是读前半段的感受。

后面呢,主要是方鸿渐回上海后发生的事情。鸿渐父亲无能却还要继续维持自己以前大乡绅的习气,母亲小气对媳妇挑三拣四,两个弟媳则勾心斗角互相攀比,连带着孩子也让人觉得没有教养。孙家则重男轻女,对女儿过于冷漠,完全不像孙当初口口声声喊的爸爸妈妈,唯一对她好的姑姑也感觉是因为孙对她言听计从,仿佛她的宠物,书中并没有读出姑母对侄女的疼爱怜惜。

方孙两人一开始在一起我就觉得不可思议,主要是方鸿渐太糊涂了,一时冲动便定下了自己的终身大事。方鸿渐对孙柔嘉不是爱,是男人对于柔弱女人的`怜惜,是一种天性。

他俩结婚后,一天两小吵三天一大吵,孙柔嘉心胸狭隘尖酸刻薄不识大体,方鸿渐志高气短软弱无能毫无主见一出错就为自己找理由,他俩婚后生活看得人头痛。要不是孙柔嘉对方鸿渐还有爱,方鸿渐对女人的怜惜,他俩或许早就完了,但也可能一辈子这样吵吵闹闹过下去,想想就让人觉得无趣。

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从书里找到自己或者身边人的影子。书中人的生活于作者笔下戛然而止,真实的故事却在现实轮番上演,正如书名围城,生活是一座城,一代人葬于此,一代人生于此。

四星是给自己的,第一次读围城,总觉得读得不够透彻,可能是自己缺乏人生经历吧!以后还要继续读下去。

《围城》读后感14

《围城》是我上高一的时候借的书,那时候班主任还是语文老师,我还没想好到底是学文还是学理。那时候并不太了解钱钟书,只觉得封面好看,借来就一直放着,偶尔翻两页看看。

看了什么也不记得了,只记得生平第一次被老师当众辱骂,我哭得很凶,剩下的半个学期都在自暴自弃。唯一的念头就是不想在理科班待下去了。那时候看了几页《苏菲的世界》,就以为哲学是自己毕生所爱。学文科就能学哲学,学文科就能逃避理化生,学文科就能逃避所有的嘲笑。那时候学文科这个念头就成了我唯一的向往。

后来我真如愿读了文科,才觉得文科也不过如此,每天重复枯燥的知识点和答题技巧,日子长得望不到边。完全没有我心心念念的'所谓“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真有一种待在围城之中,想逃又逃不出去的无奈。

如今五年过去了,我终于能够好好坐下来读一读《围城》,才发现自己文学天赋实在有限,足足半月有余,也只是略微领略到了一些中文之美。直到现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才隐隐明白,原来自己也不过是钱老先生笔下的“城中人”,像迫切渴望成长一样渴望被理解、被认同,渴望证明自己。等到渐渐长大才发现,原来自己曾经向往乃至崇拜的价值,其实也不值一提。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出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人无论如何挣扎都逃脱不了被束缚的命运。

《围城》读后感15

随着故事情节的.推后,唐晓芙在没有打算和方鸿渐恋爱时却爱上了他。尤其是到了这里:

“……唐小姐抱歉过信表姐,气愤时说话太决绝,又担忧鸿渐失神落魄,别给汽车电车撞了。看了几次表,过一个钟头,打电话到周家问,鸿渐还没回去,她惊惶得愈想愈怕。吃过晚饭,雨早止了,她不愿意家里人听见,溜出门到邻近糖果店借打电话,心乱性急,第一次打错了,第二次打过了只听对面铃响,好久没人来接。周经理一家三口都出门应酬去了,鸿渐在小咖啡馆里呆坐到这时候才回家,一进门用人便说苏小姐来过电话,他火气直冒,倒从麻木里苏醒过来,他正换干衣服,电话铃响,置之不理,用人跑上来接,一听便说:”方少爷,苏小姐电话。“鸿渐袜子没穿好,赤了左脚,跳出房门,拿起话筒,不管用听见不听见,厉声——只可惜他淋雨受了凉,已开始塞鼻伤风,嗓子没有劲——说:”咱们已经断了,断了!听见没有?一次两次来电话干吗?好不要脸!你捣得好鬼!我瞧你一辈子嫁不了人——“忽然发现对方早挂断了,险的要再打电话给苏小姐,逼她听完自己的臭骂。那女用人在楼梯转角听得有趣,赶到厨房里去报告。唐小姐听到”好不要脸“,忙挂上听筒,人都发晕,好容易制住眼泪,回家。”

每次看到这里我都会为方扼腕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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