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销售合同模板集合九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销售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销售合同 篇1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数量:吨
(换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进行)
三、规格:指标项目 试验方法
①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 1884-80
②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
③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价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交货期:
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吨
第2季度 吨
第3季度 吨
第4季度 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装船口岸:中国青岛港。
七、目的口岸:日本国港口。
八、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单据:
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发票四份;
b)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附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执行由 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 方: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 买 方:
地 址:北京西郊二里沟 地 址:
电报挂号:sinochem beijing 电报挂号:
电 传:22243 chemi cn 电 传:
第二部分
一、总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交货条件:
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④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六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12.5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230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
⑤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⑥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装船通知:
① 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②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对方根据储罐,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③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④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⑤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⑥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装货定额:
①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
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
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18:00,从10月1日至4月 ……此处隐藏9120个字……提成,年度奖励正常享受。
五、服务:
1、甲方按乙方要求随时派专人配合乙方开发客户;
2、甲方按乙方要求,派专人及时搞好配送工作,所有配送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开发的客户,甲方全程维护,全力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4、乙方不得指派甲方业务员做与销售甲方产品无关的工作,尤其不能让甲方业务员在乙方经营的酒店内从事服务工作。
5、甲方要谨言慎行,不得在乙方开发的客户中经销产品,不准做任何不利于团结合作的事。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年度任务按月均任务计算。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一份存档,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备考。
甲方(法人代表):
甲方代理人:
乙方(法人代表): 乙方代理人: 签订日期: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欠 条
今欠 酒款 万 千 百 十元角分 (小写: ),具体明细如下(单位瓶/元):
欠款单位:
欠 款 人:
欠款时间:
篇三:超市大客户购销合同
××超市大客户购销合同
甲方(出货方):
乙方(订购方):
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订购商品或购物卡一事,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订购
1.1乙方向甲方订购甲方销售的商品,每月总赊销额为,超过此额度货款应即时结清。
1.2乙方应提前将所需商品明细或所需购物卡明细告知甲方,并约定交货时间和地点。如因特殊原因,甲方无法按期备齐商品,或乙方需更改所订商品,则双方协商更改约定。
1.3乙方派遣的办理签订合同、往来业务的人员,与甲方接洽时必须出具书面的委托函、身份证原件及工作证。
第二条 质量标准
2.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商品质量应符合国家、部颁及行业标准;没有国家、部颁及行业标准时,则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所购商品包装由甲、乙双方协商。
第三条 交货与验收
3.1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交货、验收。如约定事项发生更改,均应提前通知对方,并经对方同意后按更改约定执行。
3.2乙方验收内容包括订购物品的品种、数量和质量等。若乙方验收无误,则在甲方开具的销售水单上签字确认,否则,乙方有权部分或全部拒收。
第四条 结算
4.1甲、乙双方约定,货款的支付方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日之前结清上月货款(节假日顺延);
(2)预存款。乙方预先在甲方处存入部分款项,待购物或购物卡时用以支付账款;
4.2乙方同意用/转帐结算单)支付货款。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若因甲方所供应的物品违反国家相关法律,导致乙方人员或客人食物中毒或其他身体伤害,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2乙方收货时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甲方所送物品的品种、数量和质量等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5.3乙方如非所送货品的品种、数量盒质量问题,不得拒收所送货品。否则,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盒费用。
5.4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每延迟一天,应按该批订购货物总额10%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超过一个月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六条 合同生效
6.1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可进行协商。若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4本合同有效期自日至日止。
6.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第七条 补充条款
(以上各行无正文)
甲方: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行:
帐号: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行:
帐号:
电话:
传真:
邮编:
销售合同 篇9供货方(甲方):
定购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饲料定购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饲料基本情况: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柒万元整
二、质量要求:饲料符合《饲料卫生标准》及国家相应的标准,且不得发霉、有异味或掺杂其他物质,同时应符合供货方的产品企业标准。
三、交货及验收:
1、交货时间:20xx年9月
2、交货地点:重庆市璧山县广普镇白杨村三组
3、交货时乙方应对饲料进行称重、验质,甲方对重量有异议,可与乙方验磅核对;乙方对甲方运输过程中的损耗不承担责任。
四、结算方式:乙方现场一次性支付。
五、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 3%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十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因乙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甲方无法按时交货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交付的饲料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有权拒收,情况严重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质量要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货的,或甲方无足够饲料提供给乙方的,均应提前十日告知乙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六、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七、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津效力。
九、其他约定: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